服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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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牌照申請

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TCSP牌照

TCSCP牌照簡介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引入一個新的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規定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須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即四個月過渡期結束時)或之前向公司註冊處處長申請牌照。

 

法例規定

任何人在香港無牌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業務,即屬犯罪。信託或公司服務持牌人亦須遵從客戶盡職審查及備存紀錄的法定規定。任何人在沒有牌照的情況下在香港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業務,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處罰款港幣100,000元及監禁6個月。

 

為什麼選擇李思瑤會計事務所

我們是合法TCSP合資格持牌公司,擁有多年經驗處理TCSP牌照申請續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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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條件?

  1. 成立法團或其他法人;
  2. 擔任或安排另一人擔任;法團的董事或秘書;

合夥的合夥人;或就其他法人而言,一個相類似的位置或職位;

  1. 為法團、合夥或任何其他法人或法律安排,提供註冊辦事處、營業地址、通訊或行政地址;
  2. 擔任或安排另一人擔任;明示信託或相類似法律安排的受託人;或

某人的代名股東,但如該人為法團並且其證券是在認可證券市場上市者,

則不包括該人。

 

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提供的服務

-  成立公司

-  擔任公司秘書

-  提供註冊辦事處、營業地址、 通訊或行政地址

-  安排擔任公司的董事或公司秘書

-  安排合夥人公司的合夥人

-  安排擔任明示信託的受託人

 

我們的服務內容包括:

協助客戶申請TCSP牌照,編制牌照申請文件及準備申請所需文件

撰寫出任合規主任和反洗黑錢主任委任書

建議牌照需要的出任合規主任和反洗黑錢主任

詳細解釋TCSP牌照的牌照條件及額外文件

詳述TCSP牌照持有人的責任

解釋有關合規資訊,例如「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文件規定

擔任客戶與監管機構的中間聯絡人,實時跟進牌照申請的過程及進度

持續更進及通知牌照有關事宜及責任

 

我們為你提供的TCSP審查諮詢服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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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旅行社牌照

簡介:

旅遊業一直都是香港的經濟支柱之一,而為了香港旅遊業的健康有序發展,香港政府出臺了《旅行代理商條例》,並以此法例規範旅遊行業的發展,無論是帶遊客至香港旅遊,或是向香港以外的景點輸送遊客,都必須申請旅行社牌照。

 

用途:

① 外遊旅行代理商有牌照後

A.可代他人獲取旅程上任何運輸工具提供的載運,旅程在香港開始,其後主要部份在香港以外進行;

B.可代他人獲取在香港以外的收費住宿。

② 到港旅行代理商有牌照後

A.可提供旅程交通載運服務,旅程在香港以外地方開始,該旅程並在香港終止或者涉及該旅客在離開香港前通過出境管制站;

B.可提供在香港的收費住宿;

C.可提供下列一項或多於一項的訂明服務:觀光或遊覽本地地方、食肆膳食或其他備辦的膳食、購物行程、與以上所述項活動相關的本地交通接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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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① 有一家發行股份價值最少50萬港元的香港公司;

② 一個旅行社專屬營業地址;

③ 最少有一個擁有2年旅遊業相關經驗的香港居民擔當管理人員;

④ 最少一名全職員工;

⑤ 有不少於50萬港元的實收資本額;

⑥ 申請人無旅遊業相關的犯罪記錄;

⑦ 必須加入香港八個旅遊協會其中之一的成員,需要推薦信。

說明:八個旅遊協會為香港旅行社協會、香港華商旅遊協會、國際華商觀光協會、國際航空協會審訂旅行社商會、港臺旅行社同業商會、香港中國旅遊協會、香港外遊旅行團代理商協會、香港日本人旅客手配業協會。

申請所需遞交申請文件及流程

① 申請所需準備文件

A.旅行代理商牌照申請表

–GS342(s)個人或非屬法人團體的團體提交的牌照申請書;

–GS342(s)法人團體提交的牌照申請書。

B.支持本申請的詳情陳述書。

 

② 申請牌照流程

※ 成立香港公司準備高管身份證明文件及業務計畫書加入八大屬會其中之一;

※ 成為香港旅遊業議會(TIC)會員;

※ 遞交旅遊牌照相關表格;

※ 八大屬會及TIC確立會員身份後牌照正式展開審批程式;

※ 約3個月獲得申請結果;

※ 到政府辦事處繳交牌費。

 

注意事項:

※ 只能以香港公司申請牌照;

※ 必須實體經營,地址必須為商業地址;

※ 如果客人是該公司董事,必須參與業務及經常性長駐香港;

※ 如以投資性質開辦旅行社,只可以股東身份,並簽署“不參與旅行社業務”聲明書;

※ 申請會員資格時,必須要在相關銀行戶口存入初始資金;

※ 八大協會的入會費用不同;

※ 牌照有效期一般為12個月,會視乎個別情況發出相應時期的牌照;

※ 牌照月費通常每半年/一年收取一次;

※會藉推薦信可提高申請成功率。

 

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

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簡介

金錢服務是指貨幣兌換服務或匯款服務

貨幣兌換服務是指在香港作為業務經營的貨幣兌換服務,但不包括附帶於主要業務的該等服務,例如在交易中接受外幣的零售業務或由管理酒店的人如此經營的、符合以下說明的服務;

(a) 該服務在該酒店的處所經營,主要為方便入住該酒店的顧客;及

(b) 只包括該人以港元貨幣作兌換的購入非港元貨幣的交易。

 

匯款服務指在香港作為業務經營的、提供以下一種或多 於一種交易的服務;

(a) 將金錢或安排將金錢送往香港以外地方;

(b) 從香港以外地方或安排從香港以外地方收取金錢;

(c) 安排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金錢。

 

根據條例,金錢服務經營者必須委任一名合規主任及洗錢報告主任,主要職責是審查客戶身份以及監管客戶交易,以確保洗錢及恐怖分子籌集資金風險減至最低。

 

法例規定

香港法例第615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已於2018年2月作出修訂,易名為《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金錢服務經營者適用)》 並於2018年3月1日起實施。按照打擊洗錢條例,任何欲經營匯款及/或貨幣兌換服務(即打擊洗錢條例所界定的金錢服務)的人士必須向海關關長(關長)申領牌照。在沒有關長發出的牌照情況下經營金錢服務,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罰款100,000元及監禁6個月。

 

申請條件

申請人必須將經營金錢服務的每一處額外處所加入牌照申請或牌照續期申請書內,並須就需要加以登記的每多一個營業處所繳交費用。不論牌照其後是否獲批准或遭拒絕,已收取的牌照申請費用,概不發還。所批給的牌照的有效期為兩年。持牌人如欲繼續經營金錢服務, 必須在有效期屆滿前提出續牌申請。

 

根據條例第30(3)條,關長僅可在信納有以下的情況,才向申請人批給經營金錢服務的牌照或將其所持牌照續期

 

(a) 如該申請人屬個人,該名個人及每名最終擁有人均屬經營金錢服務的適當人選;

(b) 如該申請人屬合夥,該合夥的每名合夥人及每名最終擁有人均屬經營金錢服務的適當人選;

(c) 如該申請人屬法團,該法團的每名董事及每名最終擁有人均屬與經營金錢服務業務有聯繫的適當人選。

 

就牌照申請人或持牌人屬法團而言,最終擁有人是

(a) 直接或間接地擁有或控制(包括透過信託或持票人股份持有)該法團 已發行股本的不少於25%;

(b) 直接或間接地有權行使在該法團的成員大會上的投票權的不少於 25%,或支配該比重的投票權的行使;或

(c) 可行使對該法團的管理最終的控制權。

 

如不同金錢服務經營者在同一處所經營獨立的金錢服務業務,共用同一處所的各金錢服務經營者必須將各自用以經營業務的地方及儲存業務和交易紀錄的地方清楚區分,讓進入處所的訪客清楚知道他們是與哪位金錢服務 經營者進行交易。申請人應能向關長顯示他們的業務不會與共用同一處所 的其他金錢服務經營者的業務混合。

 

如申請獲批,香港海關將正式發出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牌照上會清楚訂明

 

1.持牌人可經營金錢服務的每個處所地址

2.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所施加或修改的發牌條件及牌照有效期

3.牌照持有人的名稱及處所地址亦會載於香港海關的持牌人登記冊

 

*根據打擊洗錢條例,比特幣或其他類似虛擬商品並非「金錢」,不在海關所執行規管制度的範圍。海關所批給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並不賦予比特幣或類似虛擬貨幣商品的相關業務形式的准許或許可。

 

自創立以來,團隊累計了許多成功經驗。 我們擅於運用團隊成員過去於持牌機構的實際營運經驗,配合豐富而專業的合規知識,為客戶公司提供具體的合規建議和營運方案,協助公司客戶符合本地的監管法規之餘,更能提升營運效率。

電訊牌照

簡介:
1、大部分電訊牌照都需要以團體名義申請,如有特別原因,也可以個人名義去辦理申請。  
2、香港對無線電發射器具的進出口實施法律管制,如《電訊條例》規定進出口手提電話人士須持有許可證或無線電商牌照。  
3、根據《電訊條例》第9條,除「無線電商⑶ ⑷牌照〔放寬限制〕」持牌人外,任何人士如要將無線發送器輸入或輸出香港,須持有由通訊事務管理局所批給的許可證。

 

電信牌照類別  
1. 傳送者牌照:鋪設電訊線路及網路,固網電話,流動電話等牌照,除非現有牌照持有人放棄或轉讓其牌照, 否則政府不再發出該類新牌照。  
2.  公共無線電通訊服務牌照:一些大型商業所用,如小巴總臺,機場傳呼。  
3. 服務營辦商牌照:分為⑶類,一類、二類服務基於本地語音電話服務,第三類服務基於網路增值及流動通訊服務。 
4. 其他/類別牌照:個體商業戶因應不同情況,需為使用大氣電波的儀器申請不同的專屬牌照。

 

現時可申請的牌照:
(1)船舶電臺牌照
根據《電訊條例》(第⑴06章)(該條例),擬管有、設置及維持(或使用)無線電通訊電臺的人士,須先取得牌照。因此,擬在遠洋輪船和內河商船上維持及使用無線電通訊電臺作無線電通訊用途的人士,須先向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申請船舶電臺牌照。遠洋輪船的無線電通訊電臺可包含全球海上遇險和系統設備,作一般和無線電通訊用途。  
申請資料:
1. 香港海事處發出的香港商船註冊證書影印本;
2. 由認可帳務機構發出的處理船舶無線電通訊帳戶確認檔影印本;
3. 原有的船舶無線電臺牌照(外地當局發出者亦可)影印本和無線電裝置記錄;
4. 填妥的「國際電聯通知書(船舶電臺)」。
- 公司名義申請:需準備有效的商業登記證、申請人的身份證或護照、小圓章。
- 個人名義申請:需準備申請人的身份證或護照。


申請流程
遞交申請表及所需檔 →約4個工作日 →成功申請每年都需要續約。


(2)無線電商牌照
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經營無線電器具業務就需要申請此牌照。可以申請臨時證,每次進行貨品出入口或轉運,都需要向通訊辦通報,至少需要在一個工作天前申報許可證,只可作一次性使用。
申請資料:
1. 只能以有限公司申請;
2. 一般進出口手機/對講機或具備WIFI功能的電子產品必須要用到無線電牌照
3. 香港公司整套資料,變更的需提供最新資料。


申請流程
遞交申請表、公司註冊證書副本、商業登記證副本 →約7-10個工作日 →成功申請(首次申請有效期一年)。
以下條件可以豁免申請牌照
1. 過境物品及航空轉運貨物;
2.  轉運貨物;

慈善牌照

慈善牌照簡介和特點  

《稅務條例》第88條,俗稱 88牌,又稱為 慈善團體,是稅務局根據有關條例而向 慈善團體 確認免稅地位的規範。

 

豁免繳稅申請

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信託團體,如其成立的宗旨是純粹為慈善用途及其活動主要為該等宗旨而進行,則可獲豁免繳稅。同時,在接受任何捐作慈善用途的款項時,捐款者可在個人入息課稅、薪俸稅及利得稅下獲得稅項扣除。

 

我們的角色

李思瑤事務所旨在一次過整理公司註冊處、稅務局等政府部門所提供的有關資料及表格。你只要順序行動,便可以一手一腳自行簡易申請,成立自己的公司,以及申請成為《稅務條例》section.88之下的「慈善團體」。

 

金融9號牌照

簡介:9號牌照是香港證監會發佈執行的《證券及期貨條例》第9類受規管業務資格牌照,即資產管理牌照。9號牌照,一直都是內地金融服務提供商通過香港,向內地客戶提供國際金融服務時,必須取得的市場准入牌照,也是內地公募私募基金使用內地資本,參與國際資本和金融活動必須取得的牌照之一。

 

用途:持有該牌照意味著在國際資本市場上獲得了“通行證”,不僅可以直接參與境外的投資,還可管理運用海外投資者的資金。

 

優勢:

 

申請條件:

1、必須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或在註冊處註冊的非香港公司。

2、企業在香港有實際的辦公地址(必須為甲級寫字)。

3、有經驗豐富的管理團隊去協助運營公司,業務框架、內部監控系統以及合格的負責人員 RO。

4、必須擁有兩個持牌人,持牌的個人及負責人員的國籍方面,證監會無任何限制或特別規定。要求最少一名負責人員必須以香港作為基地,以便直接監督有關業務。

5、公司內最少一名負責人員必須為董事局成員。

6、香港公司註冊資本要求 500 萬港幣;必須一直保持實繳股本和流動性資本不少於 300 萬港幣。必須在香港的銀行開立帳戶。

 

申請資料:

1.擬使用的名稱或稱謂;

2.使用該名稱或稱謂的原因;

3.詳細說明實際或擬進行的業務活動的性質;

4.將會或已在經營的有關業務的時間及地點;

5.成立為法團的日期及地點;

6.一份現正採用的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副本);

7.一份近期已審計賬目及年度報告(副本);

8.提供獨立保證報告(如申請人打算經營受規管業務,登尼特可提供);

9.擬在香港設立的分行或附屬公司首3年的業務計畫(若需要);

10.主要股東、董事及行政總裁的姓名及地址;

11.公司地址及電話/傳真號碼;

12.以及任何其他所需數據。

金融4號牌照

簡介:香港金融4號牌為證券諮詢牌照,其具體的業務內容,就是依據證券所代表的企業的經營狀況等資訊,形成符合實際情況的分析報告和合理預測報告,或接受證券持有人對於某支(或多支)證券特定的諮詢,進行專業分析並形成報告,用以指導投資人進行證券交易操作。

 

用途:取得該牌照的公司,可以使用自身發佈的分析數據及研究報告,左右證券市場中某支(或多支)股票的市場走向,成為影響證券交易市場走向及穩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申請條件:

1、公司資質及資金要求

必須為依照《公司條例》進行註冊,並處於合法經營狀態的香港公司。或者是依照香港《公司條例》進行註冊備案的境外公司。同時必須擁有適合業務開展的公司架構,並設立完善健全的內部監控管理體系,以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業務風險。

由於4號牌照僅對證券的買入和沽出提供諮詢意見,並不直接參與交易活動,因此香港證監會對這類金融服務企業的資金要求較低(但並不是沒有要求)。想要在香港從事證券諮詢業務,雖沒有強制要求實際認繳公司股份,但仍需要滿足不低於10萬港幣流動資金的要求,但對於某些特殊情況,仍需要滿足不低於500萬港幣的公司股本認繳,以及不低於300萬港幣的流動資金要求。

2、人員及資質要求

由於證券交易諮詢的結果,對客戶利益影響較大,並且極容易滋生金融內幕交易,因此香港證監會對於此類證券諮詢公司的人員,有較高的專業要求,具體體現在:

1.必須通過香港證監會的專業性認證,認證內容包括取得獲認可的行業資格考試;取得會計、工商管理、經濟、金融財務或法律專業學位(也可為其他專業,但必須在以上2個學科中取得合格成績);取得國際認可的法律、會計或金融財務方面的專業資格;具備5年以上相關行業經驗。

2.必須在緊接申請日6年內,擁有3年的相關行業經驗。並且具備最少2年的、經過證明的管理技巧和經驗。並通過至少1個本地監管架構的認可考試。

當滿足人員和公司資質的相關要求,才能向香港證監會提交金融4號牌照申請。而香港證監會通過一段時間的審核,才會向符合要求的申請者發出金融牌照。